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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条件:
1、已办理(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的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初审;
3、通过其他按照特定行业管理规定应完成的前置性审批。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所需提交的材料:
1、拟设立外资企业(下称企业)的投资者签署的关于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2、企业所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文件(呈批请示);
3、投资者签署的企业章程;
4、投资者签署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者的委派文件;
7、企业场地来源证明(如租约及出租方物业产权证明等,复印件);
8、投资者材料
A.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如以个人名义投资,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身份证明;
B.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C.董事会全体成员(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文件由法人代表或个人投资者以外的人员签署);
D.由银行出具的投资者资信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
一般性流程:企业核名→申请批准证书→工商登记→办理代码证→刻章→税务登记→外汇登记→开户→入资验资→实收资本变更→对外贸易经营备案及其它
详细流程可向朗升顾问咨询。广州市及其佛山分公司分别成立于2005年和2007年,专注于公司注册与管理、知识产权注册与维护。专业、诚信服务,凭借广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网络,协助外商在中国投资,为客户提供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广州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注册代表处,以及在佛山注册外资公司、佛山注册中外合资企业、佛山注册代表处;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等专业服务,详情可登录该公司网址www.finerise-hk.com;www.finerise-hk.cn或www.frcf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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