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人有限公司设立 · 法定秘书及注册地址 · 全流程代理
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法定要求
股东:至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无国籍限制。单一股东可持有公司100%股份。
董事: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法人团体不能担任唯一董事。董事无国籍或居住地限制。
兼任:股东和董事可由同一人担任。
公司秘书:须有一名符合资质的公司秘书。若为自然人,须通常居于香港;若为法人团体,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私人公司唯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书。
注册地址:须为香港真实有效地址,不得使用邮政信箱。虚拟地址已被列为银行开户高风险情形。
国际金融中心 · 低税率 · 资金自由流动
税率低、税种少:利得税两级制,法团首200万港元利润按8.25%征税,其后按16.5%。不赢利不交税。
无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可在世界各大银行开设外币账户。
地域来源征税:源自香港以外的利润可申请豁免利得税。
国际品牌形象:香港公司可提高企业知名度,打造国际性品牌。
转口贸易便利:利用香港公司进行转口贸易,优化税务架构。
连接内地与全球:香港是内地企业“走出去”和海外企业“引进来”的重要桥梁。
朗升顾问全程介入,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
朗升顾问通过公司注册处系统完成公司名称唯一性查册,确保不重复、不近似,协助确定中英文公司名称及业务性质。
朗升顾问为企业提供符合《公司条例》要求的公司秘书及香港注册地址服务,确保满足法定条件。
朗升顾问协助准备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用NNC1)、公司组织章程文本、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IRBR1)及董事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代为完成线上提交。
公司注册处审核通过后,颁发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朗升顾问协助企业完成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的建立与备存。
朗升顾问为企业预约银行开户,协助准备开户所需资料。公司成立后,协助企业履行周年申报表提交、商业登记证续期、年度审计及利得税申报等法定责任。
开户预约与资料准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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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条例》未规定最低实缴资本。公司注册时只需申报注册资本(Share Capital),但不需要实际缴纳。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选择10,000港元作为标准注册资本(1万股,每股1港元),因为这是常见的标准且便于开户与合作。注册资本无上限,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设定。
股东和董事可以由同一人担任,且无国籍或居住地限制。但私人公司须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法人团体不能担任唯一董事。若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得同时担任公司秘书。非香港居民完全可以担任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
香港公司成立后须持续履行以下年度法定责任:每年在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按期续期商业登记证;所有香港公司均须完成年度财务审计,由持牌会计师出具报告并完成利得税申报。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8.25%,超出部分16.5%。符合条件的离岸经营可申请离岸利得税豁免。逾期提交将面临罚款。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是香港公司必须备存的法定记录,登记持有公司2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力的自然人信息。所有公司必须在注册后15日内完成SCR备案。SCR须保存在公司注册地址或指定地点,供执法人员查阅。未备存或提供虚假信息,最高可被处以25万港元罚款及监禁。
香港《公司条例》对经营范围的规定相对灵活,企业可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但公司不得从事超出其注册经营范围的活动,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部分特定行业(如金融、保险、博彩等)须取得相应牌照或许可。公司在注册时应明确其业务性质,后续如需扩展业务范围,须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从注册到后续合规的全流程支持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0757-83122090 传真:0757 831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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