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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资公司消息:广东简化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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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外经贸字(2012)534号文件,为了深化行政审批体质改革,建立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东就简化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店铺审批程序如下:
1、设立3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以下(不含300平方米)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店铺,如开设在已经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商场、购物中心、商贸城、商业广场等商业设施内,并有证明文件的,由省外经贸厅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进行商业网点规划审核后直接回复外经贸厅,而不再向下发文征求市级(或区级)内贸部门意见。
2、设立5000平方米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开设在已经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的商场、购物中心、商贸城、商业广场等商业设施内,并有证明文件的,由外经贸部门直接批复并抄送同级内贸部门,而不再需要征求各级内贸部门意见。
3、设立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连锁分支机构,可一次申请设立10家分支机构,而不再需要每设立1家分支机构报批一次(企业在申请时需提供拟设店铺的区域布局地址),总部与分支机构在同一市(区)内的,相关申请由所在市(区)内贸部门进行商业网点规划审核后回复同级外经贸部门,由同级外经贸部门进行审批;总部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市(区)内的,直接由省外贸厅征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意见后进行审批。
4、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注销、变更等,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外经贸部门不另行出具批文。
5、超出以上一至三条特定条件以外的申请,仍按原规定报批。
朗升顾问认为,以上简化措施,将有助于加快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广东开始店铺的审批速度,便于外商在粤投资。广州市及其佛山分公司分别成立于2005年和2007年,专注于公司注册与管理、知识产权注册与维护。专业、诚信服务,凭借广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网络,协助外商在中国投资,为客户提供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广州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注册代表处,以及在佛山注册外资公司、佛山注册中外合资企业、佛山注册代表处;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等专业服务,详情可登录该公司网址:www.finerise-hk.com;www.finerise-hk.cn或www.frcfs.com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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